丹麥是繼法國和比利時之後,第三個導入全國奈米物質註冊的歐盟會員國。 今年6月20日展開的註冊計畫,係針對歐盟執委會定義的奈米材料,規定符合標準的奈米材料製成品之製造與進口商必須進行註冊。目前允許廠商自主註冊,不過2015年8月30日起強制實施。奈米物質註冊要求提供註冊人聯絡基本資訊、含有奈米材料的產品名稱與其他表列資訊。另外,註冊人可以主動遞交額外的奈米物質資訊,例如環境釋放類型,成品類別,產品中的奈米材料含量,該物質的粒徑,粒度分布,比表面積等等訊息。 食品接觸材料、化妝品、醫療器材受其他法規規範的項目則不在此限,包括: 成品或混合物中含有意外製成之奈米材料 成品成分中的奈米材料固定,但成品正常使用時可能造成物質釋放,則不適用排除 印製成品,例如使用奈米材料油墨印製的報紙或標示 紡織品,其所使用的顏料或染料含有奈米材料 其他產品,例如還有奈米級染料的油漆、木材防腐劑、膠、填充劑,且其使用的奈米級染料僅作著色劑之用 奈米炭黑或二氧化矽的橡膠成品 產品成分中的物質符合REACH註冊排除條款 歐洲聯合研究中心於日前發布研究調查報告,勾勒出擬定奈米物質定義的當前挑戰。產業界並不樂見奈米物質定義缺乏調和、驗證,而且現存於各種法規裡的奈米定義,部份造成外界對奈米物質危害的誤解,這如同對奈米物質烙上原罪的印記。各國主管機關仍希望透過標準化的奈米檢定規範,解決現行法規體制下欠缺奈米定義無所適從的情形。NGO組織也表示不滿意目前對奈米物質的法規定義,建議往後應該將天然生成、事故偶發產物、人工製造的奈米物質在定義上做出區分。 參考資料 丹麥奈米註冊網站 歐洲聯合研究中心研究調查報告 本網站所有內容歡迎非營利目的之轉載,請務必註明出處及網址,商業轉載未經本中心之同意或授權,不得以任何形式修改、轉載、散布、引用、變更或出版該內容之全部或局部資料,使用請來信洽詢授權。
丹麥是繼法國和比利時之後,第三個導入全國奈米物質註冊的歐盟會員國。
今年6月20日展開的註冊計畫,係針對歐盟執委會定義的奈米材料,規定符合標準的奈米材料製成品之製造與進口商必須進行註冊。目前允許廠商自主註冊,不過2015年8月30日起強制實施。奈米物質註冊要求提供註冊人聯絡基本資訊、含有奈米材料的產品名稱與其他表列資訊。另外,註冊人可以主動遞交額外的奈米物質資訊,例如環境釋放類型,成品類別,產品中的奈米材料含量,該物質的粒徑,粒度分布,比表面積等等訊息。
食品接觸材料、化妝品、醫療器材受其他法規規範的項目則不在此限,包括:
歐洲聯合研究中心於日前發布研究調查報告,勾勒出擬定奈米物質定義的當前挑戰。產業界並不樂見奈米物質定義缺乏調和、驗證,而且現存於各種法規裡的奈米定義,部份造成外界對奈米物質危害的誤解,這如同對奈米物質烙上原罪的印記。各國主管機關仍希望透過標準化的奈米檢定規範,解決現行法規體制下欠缺奈米定義無所適從的情形。NGO組織也表示不滿意目前對奈米物質的法規定義,建議往後應該將天然生成、事故偶發產物、人工製造的奈米物質在定義上做出區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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