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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環保署(USEPA) 於九月公告20項TSCA高優先風險評估物質,並於11月9日更新製造或進口商之最終名單,這些公司將分擔每項物質135萬美元的評估費用,US EPA表示將會在11月上旬利用CDX平台準備發送收帳明細,同時也正準備釋出TSCA收費規則(Fee Rule)的更改提案,確保收費方案之彈性。

風險評估費用之截止日期為2021年1月2日(9月公告後之120天),列入名單的公司可組成聯合會(consortium)協商與建立付款規則,加入聯合會的公司需於2020年11月2日前通知US EPA。而未加入聯合會的公司,將應用TSCA收費規則所敘明之公式計算費用,小型企業可享有80%的折扣。

此外,針對三種產品類別之廠商,美國環保署亦於三月提出「不行動保證」(no action assurance),於今年內將不會強制要求其自我識別產品中是否含有該20項優先風險評估之物質,且表示正研議未來於法規中明訂豁免。此三種產品類別廠商為:

  • 含20項TSCA高優先風險評估物質的成品進口商
  • 當20項TSCA高優先風險評估物質為副產物時(byproduct)
  • 當20項TSCA高優先風險評估物質為不純物時(impurity)

經濟部工業局提醒國內廠商,美國TSCA自2016年修法更新後,更新並加強物質風險評估、輸入進口等要求,因此不論輸入化學物質或成品產品進入美國,應先主動瞭解TSCA規範的範疇是否適用於自身的產品,再進一步確認所需符合的適法要求,展現企業與產品之競爭力,鞏固貿易地位與價值。

參考資料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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